6.5 防护性能试验


6.5.1 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试验
6.5.1.1 试验条件

试验条件如表1所示。
表1 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试验条件
6.5.1.2 试验装置
试验装置原理如图所示。
图2 一氧化碳防护性能试验装置原理图

6.5.1.3 试验准备
试验准备按以下步骤进行:
a) 用标准气标定一氧化碳气体分析仪;
b) 对试验装置进行气密性检查:在1.96 kPa压力下,保持1 min,试验装置压力下降值不应大于29 Pa;
c) 标定呼吸机的呼吸频率和呼吸量;
d) 检查恒温增湿箱内的水量;
e) 标定试验气体流量;
f) 将试验用呼吸器在20°C±5°C环境内放置2 h 以上。
6.5.1.4 试验步骤
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:
a) 将呼吸器的过滤装置及半面罩(设有呼气阀的呼吸器,应包括呼气阀)连接到试验箱内的试验接口上;
b)  当试验箱内的一氧化碳浓度上升至试验条件所规定的数值时,立即启动呼吸机并计时,连续检 测过滤后的一氧化碳浓度。
6.5.1.5 记录
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:
a) 试验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;
b) 过滤后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;
c) 进入试验箱的气体温度;
d) 进入试验箱的气体湿度;
e) 呼气湿度;
f) 吸气温度;
g) 呼气阻力;
h) 吸气阻力。
6.5.2 滤烟性能试验
滤烟性能试验按GB 2890—2009中7.9.2~7.9.5的规定进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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